保立佳: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3年11月15日 19:17
【摘要】证券代码:301037证券简称:保立佳公告编号:2023-106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于聘任总经理的情况2...
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3-106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的情况 2023 年 11 月 15 日,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杨惠静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原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文瑜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原定 任期至 2024 年 9 月 22 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文瑜 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杨文瑜先生将在公司继续担任董事长、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决定聘任王玉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上述新聘任的高管在生产、产品、研发、营销及企业管理方面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此次总经理、副总经理聘任后,公司基本完成了新管理团队的组建,新管理团队强大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管理经验将推动公司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带领公司全员努力完成规模化、专业化的战略目标,将保立佳全面打造成国际化的公司。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杨惠静女士、王玉女士简历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6 日 附件: 杨惠静女士,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卡(枫叶卡), 工商管理硕士。2010 年 9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庞贝捷漆油贸易(上海)有限公 司供应链采购;2012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历任佛山保立佳化工有限公司生 产操作管培生、应用评估实验管培生;2013 年 12 月至 2017 年 7 月,历任上海 保立佳化工有限公司品控总监、战略客户销售总监;2017 年 7 月至 2021 年 3 月, 任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先后分管生产与品控、国际贸易与建 筑事业部销售;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闵行研究院院长,分管技术研发;2022 年 11 月至今,任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分管集团销售。 截至公告披露日,杨惠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537.86 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例为 5.37%。杨惠静女士为董事杨文瑜先生之女,杨文瑜先生和杨惠静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57.05%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董事杨美芹女士为杨惠静女士母亲的妹妹,杨美芹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0.60%的股份。除此之外,杨惠静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惠静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玉女士,198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2005 年 9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阿克苏诺贝尔涂料(天津)有限公司采购;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8 月,任塞拉尼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流程优化经理; 2011 年 8 月至 2018 年 12 月,历任庞贝捷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亚太区原材料 采购经理、中国区建筑涂料和汽车修补漆采购经理;2019 年 1 月 2023 年 10 月, 任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高级总监。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王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更多公告
- 【保立佳: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5-05 16:48)
- 【保立佳: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4-25 23:06)
- 【保立佳: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30 21:27)
- 【保立佳: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2024-01-30 21:27)
- 【保立佳: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4-01-03 15:59)
- 【保立佳: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04 20:35)
- 【保立佳:上海礼辉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5 19:18)
- 【保立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5 19:18)
- 【1申请人及保荐机构回复意见(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更新)(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14 15:16)
- 【3-1证券发行保荐书(申报稿)(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11-14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