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锡: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2023年10月24日 17:50
【摘要】证券代码:000426证券简称:兴业银锡公告编号:2023-72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3-72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2]京 74 民初 96 号)、《民事案件举证通知书》([2022]京 74 民初 96 号)以及国民信托有限公司的《民事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通知公司作为被告参加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兴业银锡:关于公司收 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 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2]京 74 民初 96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原告: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1号。 法定代表人: 肖鹰,董事长。 被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 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街路北、天义路西兴业集团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吉兴业,董事长。 原告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与被告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曾用名)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立案。原告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国民信托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 554,032.74 元,减半收取计 277,016.37 元,由国民信托有限公 司负担 (已交纳 )。 二、本次裁定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裁定事项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亦未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京 74 民初 96 号)。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更多公告
- 【兴业银锡: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30 01:36)
- 【兴业银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2024-03-25 20:17)
- 【兴业银锡:关于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2024-01-29 16:52)
- 【兴业银锡: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3-12-15 21:14)
- 【兴业银锡:关于2024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3-12-15 21:14)
- 【兴业银锡:关于公司收到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 (2023-12-01 18:16)
- 【兴业银锡: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周显军】 (2023-11-29 20:57)
- 【兴业银锡:第九届董事会第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9 20:57)
- 【兴业银锡: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2023-10-24 17:50)
- 【兴业银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2023-10-12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