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光生物: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04月25日 20:24
【摘要】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力保障股东和公司利益。监...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 《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全力保障股东和公司利益。监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重大事 项、财务状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了公 司规范运作。现将 2022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所赋予的职责,从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 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共召开 7 次监事会会议,列席 9 次董事会会议及出席 3 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年报、半年报等议案,通过了解公司 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较好地履行了监事会知情、监督和检查的职能。2022 年监事会审议议案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 议 议 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3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之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 1 二次会议 月 8 日 案》 5.《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的议案》 6.《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 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4 5.《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2年度日 三次会议 月 14 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3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4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次会议 月 14 日 4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7 1.《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五次会议 月 26 日 2.《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8 1.《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5 六次会议 月 26 日 案》 2.《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之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6 七次会议 10 月 12 订稿)的议案》 日 4.《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2 年 1.《关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7 八次会议 10 月 28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认真履行监督职 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 查。根据检查结果,现就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监督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规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 于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审查公司财务报表、审查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财务运作 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财务制度健全,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有关规定,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2022年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对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提交监事会审议的对外投资事项。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处理,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合规。 (七)对公司年度报告编制的意见 公司的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能够真实的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报告期内未发现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违反保密要求的情形。 (八)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意见 公司严格遵守了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 三、2023年工作思路与要点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 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规范、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思路与要点如下: (一)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不断创新监事会工作方式方法,探索、完善监事会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增强监督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提升监督效率和专业水平;二是加强对公司重大经营活动监管。关注公司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助力企业转型发展;三是加强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围绕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和制度建设,持续推动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要点 2023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有:一是依法依规开展监督,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 股东大会,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二是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为出发点,抽查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合规;三是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按照公司预算,监督检查公司财务、成本费用控制等情况,检查公司投资项目决策、执行评价情况等;四是督促公司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对公司制度体系进行全面梳理,将法律法规要求要求及时转化为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并强化制度执行刚性约束;五是提高监事会成员自身业务素质,坚持学习会计、审计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升专业监督水平。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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