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亚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0年04月27日 22:13
【摘要】证券代码:300028证券简称:金亚科技公告编号:2020-022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科技...
证券代码:300028 证券简称:金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2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亚科技”或“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9 年 5 月 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准则”),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根据规定,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施行,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 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通知》(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要求 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施行。根据规定,债务重组准则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施行,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 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 按照该准则进行追溯调整。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准则 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其 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财会[2017]22 号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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