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关于出售闲置车辆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年12月25日 19:26

【摘要】证券代码:002809证券简称:红墙股份公告编号:2025-069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闲置车辆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关联交易概况1、关联...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9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闲置车辆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况

  1、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和公司董事赵利华女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之配偶)拟向公司购买两台闲置车辆。

  2、关联方关系概述

  刘连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43.86%的股份,赵利华女士为公司的董事,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之配偶,没有持有公司的股份,上述两人的交易构成关联方交易。

  3、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5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刘连军、赵利华向公司购买闲置车辆的议案》,该议案参与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刘连军先生、赵利华女士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规定,本次交易董事会有权判断并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025年12月25日,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刘连军、赵利华向公司购买闲置车辆的议案》,并就议案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本次交易属于正常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为市场二手车公允价格,且有利于处理公司闲置资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4、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                  住所                    企业类型

    刘连军            广东省惠州市石湾镇*****          不适用

    赵利华            广东省惠州市石湾镇*****          不适用

  2、关联方关系

  刘连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43.86%的股份,赵利华女士为公司的董事,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之配偶,没有持有公司的股份,上述两人的交易构成关联方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刘连军先生以363,000元人民币向公司购买一台闲置车辆,该小轿车公司购买于2020年7月,账面固定资产净值44,085.18元。

  赵利华女士以277,220元人民币向公司购买一台闲置车辆,该小轿车公司购买于2021年7月,账面固定资产净值76,216.40元。

  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必要性和真实意图

  标的车辆为公司闲置车辆,且维护成本较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公司董事赵利华女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连军先生之配偶)有车辆使用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将标的车辆出售给刘连军先生和赵利华女士。

  2、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正常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为市场二手车公允价格,且有利于处理公司闲置资产。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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