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音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年04月28日 16:21
【摘要】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事务所”) 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21 号 4 栋 1003 室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人员信息: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中审华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103 人、注 册会计师 51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14 人。 业务信息:中审华事务所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83,656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60,81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0,499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共计 25 家,主要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3,640.1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 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经审计,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 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2023 年 4 月 12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为 2023 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通过会议形式就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专委会关注事项等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 商,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必要的督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 2023 年度审计结论、关注事项等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听取了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事项的汇报。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度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工作中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协商,及时督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准确、客观、公正的审计报 告,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的监督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期间保持了客观、公正的态度以及独立性,切实履行了自身职责,恪尽职守,出具了及时、准确的年度审计报告,较好履行了审计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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