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关于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的公告

2024年04月28日 15:36

【摘要】 证券代码:002386证券简称:天原股份公告编号:2024-023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002386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防范资金风险,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亿元)的公司债券。

  公司于 2024年 4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公司债券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其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规
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发行方案

  (一)发行规模及方式:本次拟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含 10亿元)的公司债券,可以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10年期(含 10年),本次债券可以是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期限品种。具体期限结构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前市场情况确定。

  (三)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必要的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及下属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有息负债、项目建设、股权投资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在发行前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机制,具体机制安排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五)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六)增信措施:本次债券具体增信措施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申报发行时市场情况和综合融资成本确定。

  (七)登记上市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八)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内有效,如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了证监会关于本次债券注册的批复,则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三、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本次发行事宜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就本次发行事宜向有关监管部门、机构办理审批、注册、备案、登记等手续;

  (二)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募集资金用途、增信措施、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具体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登记上市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三)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登记上市的所有必要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各类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四)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五)为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决定所存放的专项账户;


  (六)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登记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八)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是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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