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年04月27日 00:06

【摘要】 证券代码:002047证券简称:宝鹰股份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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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6 号》”)作出的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也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
 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公司根据上述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开
 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 16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
 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 16 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因适用解释 16 号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
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
关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解释 16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累积影响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2 年 1 月 1 日            累积影响金额            2022 年 1 月 1 日

                          原列报金额                                        调整后列报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8,611,478.59              2,156,690.32          480,768,168.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05,036.46            2,005,036.46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 2022 年 1 月 1 日)
至解释施行日(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
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公司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递延所得税资产                794,038,606.06            2,699,207.24            796,737,813.3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261,082.57              2,261,082.57

  根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公司对利润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表项目                                      2022 年度

                              变更前              累计影响金额                变更后

所得税费用                    -311,738,513.45            -286,470.81          -312,024,984.26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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