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锦股份: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04月26日 19:53
【摘要】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有控股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 100 比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层面: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企业文化、信息披露、信息与沟通、内部审计;业务流程层面:人力资源、财务管理、资金管理、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管理、研究与开发、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合同管理、档案管理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资金管理:资金计划的全面、及时、准确,资金调度的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运营活动的管控力度; (2)销售业务:工程完工进度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对客户的甄选、客户信用管理的规范性、定价政策的有效性及合理性、销售结算方式的合理性及账款收回的及时性; (3)采购和付款业务:采购运营操作的规范性、采购合同及采购付款的真实性、采购定价政策的有效性和合理性,供应商信用管理的规范性; (4)资产管理(研发相关):资产安全、资产的价值及使用状态、资产管理的合理性、有效性; (5)生产与仓储管理:项目成本核算的合理性、合规性、准确性,项目预估总成本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准确性; (6)募集资金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审批权限和程序,用途的合法合规; (7)内部监督:涉及整个公司内部,加强对内部控制的完善和监督。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2% 金额≤资产总额的 2% 0.5% 营业收入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营业收入的 1%<错报金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3% 额≤营业收入的 3% 1% 经营性税前利润 错报金额>经营性税前 经营性税前利润的 3%< 错报金额≤经营性税前 利润的 5% 错报金额≤经营性税前 利润的 3% 利润的 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 ③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 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2% 金额≤资产总额的 2% 0.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 ②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③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④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警告。 重要缺陷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②公司违反企业内部规章,形成损失; ③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公司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①公司违反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②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④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⑤公司存在其他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2022 年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了错报更正 针对该事项,公司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进行了自查,发现涉及的保证金协议的相关项目在采购及付款业务的合同审批环节、采购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联动环节、预计总成本的编制及调整环节、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方面存在薄弱之处。公司于 2022 年 4 季度对该等薄弱环节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具体如下: 1.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对 2021 年度、2022 年一季度及 2022 年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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