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德教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年04月25日 16:57
【摘要】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 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 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 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 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 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 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 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 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3 年 12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与立信沟通协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2024 年 4 月 11日,在立信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再次进行沟通,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的审计进度与审计结论。 (三)2024 年 4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科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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