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卫建国)
2024年04月25日 23:59
【摘要】2023作为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2023 作为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 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 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卫建国,男,1957年 6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广州南方学院会计 学院执行院长、党总支书记。兼任广东省高级审计师评委,广东省内部控制协会专家组成员,广州市内部审计协会副会长,广州市审计学会常务理事,从化区人大常委会咨询专家,《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校外编辑,《广州审计通讯》编委会委员,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欧莱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广东铭基高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事等职务。 2023 1、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 尽责的 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 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 情况如下: 出席股东大会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议情况 任职期 任职期 实际出 独立董 缺席 间报告 实际出 委托出 间报告 席次数 事姓名 期内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期内会 议次数 议次数 卫建国 8 8 0 0 3 3 本人对公司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未 对公司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公司相关委 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切实履行委员会成 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 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出席会 提出的重要意见 委员会 名称 议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数 和建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业绩预告 2023 年 1 月 的议案》。 18 日 严格按照《公司法》 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2 年 《公 司章程》《董事 2023 年 2 月 年报审计工作安排情 况,审议通过 7 日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关于 2022 年年审会计师审计计划 的议案》。 则》等相关法 律法 规 及 制 度 开 展 工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公司 2022 年年 作,勤勉尽责,经过 审计委 5 11 日 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的议案》。 充分沟通讨论相关事 员会 2023 年 8 月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半 项,通过了所有议 22 日 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的议案》。 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 2023年10月 报告相关财务数据的议案 》。 27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 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公司2022 年年报相关工作会议, 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 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 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4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5 、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 本人通过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等方式, 充分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情 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与公司其 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 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6、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开展工作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予以积极配合,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相关备查资料, 配合本人开展相关工作,对于本人在审阅相关议案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重视并采纳。 7、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没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和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3 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金额为 230,605.00 万元。公司于 2023年 9 月22日和2023年 10 月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补充2023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1,000.00万元。 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必需的,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和关联人均在审议过程进行了 充分的陈述,关联人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该关联交易体现了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和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4、重大重组情况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重大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进入了重大资产重组审核流程。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义务, 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 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各项议案,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卫建国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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