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04月24日 22:22

【摘要】证券代码:300643证券简称:万通智控公告编号:2024-030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公司法》和《公...

300643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4-030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9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昌达路122号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万通      √

        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9.00    《关于<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的议案》

10.00  《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11.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

        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12.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的议案》

13.00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4.00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5.00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一)的议案》                        √

    (二)提案的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或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三)特别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章程》等的关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余杭经济开发区振兴东路12号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滨

  联系电话:0571-89181281

  邮箱:wtzk@hamaton.com.cn(邮件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兴东路12号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311100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为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643

  2、投票简称:万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万通智控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户:        持股数量: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对下列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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