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想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年04月24日 22:10
【摘要】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7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53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5.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2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2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21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家、批发和零售业5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家,其余行业10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341.6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亚太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金3,499.36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439.79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2020年12月28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某客户债券违约被其投资人起诉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案,一审法院判决赔付本金1,571万元及其利息,本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21年12月30日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8月5日与投资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3、诚信记录 亚太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 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5 次。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 0 人次、行政处罚人员 23 人次、监督 管理措施人员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人员 8 人次和纪律处分人员 16 人次。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第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经对亚太事务所的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 会认为:亚太事务所具有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监事会通过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亚太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审计过程中,亚太事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审计项目组架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表、重大审计风险、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事务所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 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2 月 7 日,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亚太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3 年年报审计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在亚太事务所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亚太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的审计进度与审计结论。 (三)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亚太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守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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