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安: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年04月24日 21:29
【摘要】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二○二三年度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目录页次一、审计报告1-5二、财务报表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1-4合并利润...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二三年度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录 页次 一、 审计报告 1-5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1-4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5-6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7-8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9-12 财务报表附注 1-133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K10306 号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国安)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信国安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信国安,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 我们针对中信国安持续经营能力 经营所述,2023年12月31日, 的评估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中信国安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1)了解、评估并测试了与管理 货币资金余额为 3.17 亿元,短 层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内部 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控制; 借款余额为 8.88 亿元,存在未 (2)查阅管理层编制的未来十二 按期偿付债务的情况,部分债 个月现金流量预测,将其中的经营 务涉及诉讼。 性现金流量预测数与历史数据和 管理层基于其正在和计划采 公司的经营计划进行比较; 取的应对措施认为: (3)了解中信国安管理层为改善 1. 中信国安能够在未来十二 流动性、偿付到期债务正在和计划 个月内获得足够的资金偿还 实施的应对措施; 到期债务和维持正常经营; (4)检查 2023 年 12 月 31 日至本 2. 采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报告日之间的债务偿还情况和借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 款展期情况; 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 (5)检查控股股东提供资金支持 估涉及重大判断及假设,因 的相关文件、中信国安与债权人签 此,我们将持续经营能力的评 署的债务和解协议以及金融机构 估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拟提供借款延期的相关文件; (6)检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财务 报表披露的充分性。 四、 其他信息 中信国安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信国安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信国安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信国安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信国安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信国安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中信国安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报告签字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资 安字[1997]14 号文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体改生[1997]128 号文批准,并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443 号文和证监发字[1997]444 号文批准,由 中信国安总公司独家发起,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1997 年 10 月 14 日在国家工商局注册设立,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并于 10 月 31 日在 深圳交易所挂牌上市。 本公司总部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 号院 11 号楼三层 101-01 室,办 公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国安大厦五层。 1998 年 5 月 13 日,根据 199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 1997 年末的总股本 20000 万股为基数,对全体股东实施每 10 股送 4 股转增 6 股的分配方案。1998 年 6 月 10 日,公司完成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40000 万元。 2000 年 3 月 21 日,根据 199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 1998 年末的总 股本 40000 万股为基数,以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根据财政部 财管字[1999]265 号文批准,国家法人股股东放弃全部配股权,公司实际向社会公众 股股东配售 3000 万股。2000 年 5 月 24 日,实施 199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 以配股后的总股本 430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3.72093 股派 0.93 元(含税)。200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完成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589,999,989 元。 2002 年 5 月,根据 2001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0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增 发普通股 7000 万股,200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完成变更登记,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为 659,999,989 元。 2006 年 1 月 20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 议通过,股改后注册资本仍为 659,999,989 元。 2006 年 8 月,根据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60 号文《关于核准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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