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岭南:2023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04月24日 21:03
【摘要】 证券代码:000060证券简称:中金岭南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7020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24-037 债券代码:127020 债券简称:中金转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是从事铅锌铜等有色金属的采矿、选矿、冶炼和深加工一体化生产的企业,目前已形成铅锌采选年产金属量30万吨生产能力。公司通过一系列收购兼并、资源整合,直接掌控的已探明的铅锌铜等有色金属资源总量近千万吨,逐步成长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跨国矿业企业。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积极与各方沟通交流,努力实现股东、员工、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2023年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分红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回报股东意识,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为股东提供持续、合理、稳定的投资回报,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 相关规定,公司在弥补亏损、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 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2020-2022 年,公司现金分红合计 102,766.14 万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91.24%。 2020-2022 年中金岭南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37,375.44 35,405.34 29,985.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228.94 117,168.68 99,509.68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30.83% 30.22% 30.13%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①) 102,766.14 最近三年累计可分配利润(②) 337,907.3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累计可分配利润比例(①/ 30.41% ②) 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③) 112,635.77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可分配利润比例(①/ 91.24% ③) 二、承诺履行情况 (一)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履行情况 1、2019年12月3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承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中金岭南在报告期内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中金岭南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披露的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时间:2019年12月3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2、2019年12月3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本企业将不越权干预中金岭南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中金岭南利益。若本企业违反、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承诺函,本企业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时间:2019年12月3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3、2022年06月10日,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并作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时间:2022年06月10日 承诺期限:增持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 履行情况:履行完毕。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情况 1、2019年12月3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承诺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承诺严格履行上述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承诺时间:2019年12月3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2、2019年12月3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承诺: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已如实披露了中金岭南在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自查情况,如中金岭南因存在自查范围内未披露的闲置土地和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的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诺时间:2019年12月3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三)公司 2015年3月,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发行股票工作完成,对 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做出如下承诺: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本公司股票的买卖活动。 本公司保证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没有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在提出上市申请期间,未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承诺时间:2015年03月17日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正在履行中。 三、投资者接待以及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 2023年,公司坚持主动、精细、高效、互动的沟通策略,积极创新投资者服务模式,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参加分析师交流会、接待投资者调研、接听投资者热线、回复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切等各种活动,多方位、多层次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提升了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度,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105项公告,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向投资者、社会公众、市场各方披露公司生产经营、重大投资、财务报告等情况,保持信息披露透明度。公司2022年信息披露获得深交所考核为A,连续11年获深交所考核为A。 五、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2023年,公司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方便中小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利润分配、重大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时,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且单独计票结果全部及时公开披露;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如需);公司通过落实各项制度,保障中小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等各项合法权益。 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公司将不断开拓投资者保护工作的新形式、新内容,持续有效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更多公告
- 【中金岭南:关于变更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4-24 21:03)
- 【中金岭南: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测的公告】 (2024-04-24 21:03)
- 【中金岭南: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继续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2024-04-24 21:01)
- 【中金岭南:2023年度环境报告书】 (2024-04-24 21:01)
- 【中金岭南: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2024-04-24 21:01)
- 【中金岭南:关于选举董事长、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总裁和副总裁的公告】 (2024-01-26 17:44)
- 【中金岭南:关于202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科创票据)发行结果的公告】 (2024-01-12 15:51)
- 【中金岭南:关于年度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的公告】 (2023-12-20 18:12)
- 【中金岭南:关于2023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兑付完成的公告】 (2023-12-05 19:04)
- 【中金岭南: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023-10-30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