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23日 19:25
【摘要】证券代码:300673证券简称:佩蒂股份公告编号:2024-027债券代码:123133债券简称:佩蒂转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673 证券简称:佩蒂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3133 债券简称:佩蒂转债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定期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以书面报告、通讯等方式 向参会人员发出通知; 2. 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3日(星期二)下午13:00;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水头镇工业园区宠乐路2号公司四楼会议 室; 5. 会议召集人:监事会主席邓昭纯先生; 6. 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邓昭纯先生; 7. 会议表决方式:投票表决; 8.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三名,实际参会监事三名,全体监事现场 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现场列席会议; 9. 会议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 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邓昭纯先生代表监事会就2023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提交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监事会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同意2024年度的相关工作安排,并同意将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一致同意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行使职权的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结合公司当前经营规模及发展阶段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如下: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所担任职务或者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不在公司从事具体工作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和津贴。 2、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其所担任职务及劳动合同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和津贴。 3、独立董事、监事的津贴根据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按月发放。 4、董事、监事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等相关会议所产生的差旅费、通讯费、咨询费、文印费及其他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5、公司董事、监事的薪酬或津贴均包含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和经营管理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岗位的职责范围和职责重要性,参照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同时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劳动合同约定确认其固定薪酬标准。 2、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当年度的任务目标考核情况确定其奖惩事项。 3、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包含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其他文件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确认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无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格,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监事会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拟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下属子公司担保事项,担保对象及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或者下属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当前业务实际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债务风险可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下属子公司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引致的经营风险,减少汇兑损失,增强经营稳健性,具有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及掉期业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和业务流程,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和结果合法、合规、有效,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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