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蒂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04月23日 19:25

【摘要】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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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者佩蒂股份)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就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中存在的缺陷进行了认定。

    现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客观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地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财务数据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经营效率、管理效果得到显著提升,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战略的推进及发展目标的实现。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各个方面已经建立了规范、完整、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具有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公司已经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温州佩蒂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由陈振标、郑香兰、陈振录等11人为发起人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8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于2017年7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股本总数253,421,014.00股。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3007441123125;注册地址:平阳县水头镇工业园区宠乐路2号;法人代表:陈振标;注册资本:人民币25,342.0280万元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宠物食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畜皮咬胶和植物咬胶等宠物咀嚼食品、宠物营养肉质零食、宠物干粮、宠物湿粮及其他宠物食品。公司主营业务定位于宠物食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2017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 类 》( GB/T4754-2017),公司属于“C13农副食品加工业”大类下的“C132饲料加工”;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11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C13农副食品加工业”;根据《申万行业分类标准(2021版)》三级行业分类,公司属于“农林牧渔——饲料——宠物食品”行业。
1 公司于 2021 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佩蒂转债”正处于转股期,注册资本与总股本存在不同步
的情形。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本评价报告纳入评价范围的公司有25家,包括: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贝家宠物乐园有限公司、温州顺通电子加速器有限公司、江苏康贝宠物食品有限公司、泰州乐派宠物营养有限公司、越南好嚼有限公司、越南巴啦啦食品有限公司、上海禾仕嘉商贸有限公司、上海宠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宠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宠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西兰北岛小镇宠物食品有限公司、
Bop Industries Limited、Alpine Export NZ Limited、佩蒂智创(杭州)宠物科技有
限公司、越南德信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千百仓商贸有限公司、柬埔寨爵味食品有限公司、新西兰天然纯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哈宠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宠珍商贸有限公司、上海乐佩宠物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宠这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妙旺宠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平阳宠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1、公司治理层面: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2、业务流程层面:资金活动、全面预算管理、筹资活动、投资管理、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对外担保、内部审计、财务报告、控股子公司管理、信息管理系统等。

    3、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销售合同签署、销售收款控制、成本费用、资金支付、固定资产及存货管理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法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整体重要性水平);

    重要缺陷:一个或者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整体重要性水平>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可能导致的错报金额<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

    表格列示如下:

      事项        评价基准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  错报金额≥基准1%  基准0.5%≤错报金 错报金额<基
                                                额<基准1%        准0.5%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  错 报 金 额 ≥ 基 准 基准1%≤错报金额 错报金额<基
                            1.5%              <基准1.5%        准1%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评价标准

    定性标准,指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根据其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范围等因素确定。公司在进行内部控制评价时,对可能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


    根据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额或潜在负面影响等因素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评价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制度缺失可能导致内部控制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迹象:重要业务制度或流程存在的缺陷;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失误;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迹象: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在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评价工作过程中,公司全面梳理了内控规范实施范围内的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查找主要业务流程、节点、控制点的风险点,编制相应问题或漏洞风险清单,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规范,制定内部控制的测试、检查、评价方法和标准。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相关配套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执行风险评估流程:与公司中高级领导层访谈收集风险信息,并进行整理和分析,识别出公司所面临的高风险领域,用于指导年度内控建设和评价工作的开展,明确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

    2、开展流程访谈,了解公司目前各项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现状,识别关键控制点信息。将风险管控信息与部门/岗位相挂钩,明确风险管控职责,切实落实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管理要求;

    3、执行穿行测试,验证访谈了解到的流程及相关控制点信息的真实性,对内部控制的设计有效性进行评价,识别内部控制设计缺陷;

    4、执行内部控制测试,按照关键控制活动的发生频率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有效性进行评价,发现内部控制执行缺陷;

    5、在内部控制建设与评价工作过程中,从流程的固有风险和控制目标出发,寻找
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形成《内部审计发现汇总表》和《内部审计发现整改方案》,跟踪整改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对整改结果执行再测试,验证整改结果的有效性。

    评价过程中,公司采用了个别访谈、穿行测试和抽样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五)内部控制体系总体情况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1)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性质、职权及股东大会的召集与通知、提案、表决、决议等工作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该规则的制定并有效执行,保证了股东大会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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