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信技术: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年04月22日 22:17
【摘要】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3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78 名、注册会计师 2,53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73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693 名。立信 2023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17.65 亿元。2023 年度立信为 671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8.32 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通信系统设备制造)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3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期一年。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 计,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鉴证,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2、审计委员会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2月 28 日向立信下发《审计督促 函》,督促立信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公司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对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起到了有效的推进作用。 3、2024 年 2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 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 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安排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4、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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