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科: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树国)
2024年04月22日 20:07
【摘要】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刘树国)作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树国)作为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3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交流,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 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大会次数 刘树国 12 0 12 0 0 否 4 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按时列席股东大会,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在董事会召开前会主动获取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我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慎、细致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的相关事项在决策前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事项 意见 类型 2023 年 1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3 日 第五次会议 《关于调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 同意 发行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 同意 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修 同意 2023 年 2 第二届董事会 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月 1 日 第六次会议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 同意 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和相关主体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同意 案》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3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新增募投项目 同意 月 10 日 第七次会议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 年 4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同意 月 27 日 第八次会议 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和 同意 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 同意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6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的独立 同意 月 20 日 第九次会议 意见 《关于开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同意 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7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 同意 月 20 日 第十次会议 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 同意 立意见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 同意 2023 年 8 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 月 10 日 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 同意 意见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同意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同意 2023 年 8 第二届董事会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月 28 日 第十二次会议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同意 独立意见 2023 年 9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 日 第十三次会议 2023 年 9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向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18 日 第十四次会议 《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3 年 第二届董事会 10 月 26 第十五次会议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3、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监督、检查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披露的情况。 4、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 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履行委员职责,出席了相关会议,并以专业委员会委员身份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体系。 1、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委员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相关事项、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事项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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