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方制药:关于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年04月22日 19:26

【摘要】目录页次一、关于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1-3二、关于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4-5关于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4]3683号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003020股票行情K线图图

                      目    录

                                                                页 次
一、关于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1-3
二、关于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4-5

              关于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4]3683 号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制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立方制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立方制药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立方制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立方制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检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立方制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允反映了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此页无正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4 年 4 月 21 日

                关于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3 年度完成收购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方制药或目标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九方制药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本公司与九方制药原股东宫彤林、沈军、赵守田、欧阳汉霖(以下简称九方制药原股东或补偿义务人)签订的《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利润补偿协议》,九方制药原股东宫彤林、沈军、赵守田、欧阳汉霖承诺九方制药2023年、2024年净利润分别为3,500万元、4,200万元。在业绩承诺期内,九方制药净利润如未达到承诺净利润,则由九方制药原股东按照签署的《安徽九方制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的方式对本公司进行补偿。协议规定的补偿方式为现金补偿,具体如下:

  1、每一承诺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后,若目标公司当年度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的,本公司有权要求九方制药原股东按照如下公式对本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补偿金额=(累计承诺净利润-累计实际净利润)÷累计承诺净利润*本次交易价格-此前已补偿金额

  2、每位补偿义务人应按照其对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之比承担上述补偿金额。

  举例如下:如目标2023年度实际净利润为3,000万元,则补偿义务人应补偿的金额=
(3,500-3,000)/3,500*10,080=1,440万元。

  3、本公司应在每一承诺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九方制药原股东支付上述补偿金额,九方制药原股东应在收到本公司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以支付现金(包括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本公司。

  4、各方一致同意,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因后续年度业绩超额而退回。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九方制药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 3,597.32 万元,超过承诺数 97.32 万元,实现当年业
绩承诺金额的比例为 102.78%。根据审计数据判断,九方制药在业绩承诺期内已完成 2023 年度业绩承诺。

                                        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1 日

    热门股票

    代码 名称 价格 涨跌
    301301 川宁生物 16.47 4.11%
    601360 三六零 9.46 7.99%
    001696 宗申动力 12.61 10.03%
    600789 鲁抗医药 7.99 1.78%
    603739 蔚蓝生物 16.79 10.03%
    002455 百川股份 10.65 10.02%
    002085 万丰奥威 16.21 0.25%
    600727 鲁北化工 8.91 3.85%
    000099 中信海直 22.82 1.06%
    301258 富士莱 40.52 19.99%

    天添财富©2024 www.dayfun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