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万年青: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04月21日 15:35
【摘要】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围绕公司年度 经营目标切实开展各项工作。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和行使监事会 的监督职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和资产及财务的准确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现将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议案内容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 2023年4月26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 的议案; 九次会议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8、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议案;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 2023年8月24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 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十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议案内容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 2023年10月27日 第二届监事会第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 4 2023年12月19日 十二次会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通过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股东大会 等形式,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 事会的召开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 决议。同时,公司管理层科学决策、合法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 责和行使职权时恪尽职守,以维护公司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未发现其在执行职务时 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 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认真贯彻了国家的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严格 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体系健全、运作规范,内控制度完善,相关财务报告无重 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 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经营需要,属于非重大的关联交易,已履行相 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 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形。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6、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7、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监督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同时加强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履职相关的知识学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监督水平,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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