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04月21日 15:36
【摘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361Z0166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目录序号内容页码1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32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1-5容诚会...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361Z016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1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3 2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1-5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 /922-9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专字[2024]361Z0166 号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亨家化公司)董事会 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嘉亨家化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嘉亨家化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 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嘉亨家化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嘉亨家化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 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 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嘉亨家化公司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嘉亨家化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此页无正文,为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4]361Z0166 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李建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启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镇江 2024 年 4 月 19 日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88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3 月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2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6.53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655.6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4,351.08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304.52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到账。上述资 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361Z0029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计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36,053.60 万元(其 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0,257.33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 5,796.27 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311.88 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 存款利息收入 96.12 万元,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216.81 万元,手续费支出 1.05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562.8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62.80 万元。 2、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37,304.52 加:累计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及扣减手续费后的金额 320.32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36,053.60 项目 金额(万元) 减:本期投入金额 247.67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23.57 募集资金本期余额 0.00 2023 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47.67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累 计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36,301.27 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0,505.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 5,796.27 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320.32 万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104.62 万元,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216.81 万元,手续费支出 1.11 万元),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323.57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授权全资子公 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全 资子公司湖州嘉亨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州嘉亨实业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 开户单位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余 账户状态 单位 额(万元) 嘉亨 兴业银行股份 已销户(注 家化 有限公司泉州 152300100100863252 补充流动资金 0 1) 分行 嘉亨 中国农业银行 化妆品及塑料包 已销户(注 家化 股份有限公司 13512701043009558 装容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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