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川已离任)
2024年04月19日 23:09
【摘要】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邓川已离任)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邓川 已离任) 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自 2017 年 5 月 16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因任期满 6 年,申请辞 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 职申请于 2023 年 6 月生效。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汇报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邓川,1973 年生,会计学专业博士、教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财经大学“审计学”国家一流建设专业负责人,人事处处长,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本科工商管理类教指委委员,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经济类委员,政协第十三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目前同时还兼任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在会议期间,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等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任职期间 任职期间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报告期内 缺席董事 报告期内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股东大会 大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次数 3 0 2 1 0 1 1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勤勉尽责,在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董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决策后,本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人 2023年度内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类型 2023 年 第七届 1 01月17日 董事会 1、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终止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二十次 会议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 同意 报告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对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 年 第七届 的预案的独立意见 2 04月19日 董事会 3、关于 2022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 第二十一次 意见 同意 会议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5、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 估报告的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第七届 2023 年 董事会 3 06月28日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第二十二次 同意 会议 (三)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按时召集、出席了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对提交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年度高管薪酬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对公司经营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就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切实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 (四) 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 年度,我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五)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内部审计监督开展的相关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 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 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3 年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多个业务部门进行交流、讨论,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进行沟通,查阅相关报告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从自身专业角度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挑战;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有关建议。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以通讯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3 年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由于个人原因,本人已于 2023 年 5 月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之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职务,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衷心祝愿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 独立董事: 邓川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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