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日常培训情况的报告
2024年04月19日 16:12
【摘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日常培训情况的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日常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对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库科技”、“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李威、黄子真 (三)协办人:胡彦威 (四)培训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 (五)培训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创新三路 399 号光库科技 7 楼 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李威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八)培训内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短线交易和内幕交易等内容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短线交易以及内幕交易相关规定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日常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威 黄子真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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