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生物: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年04月18日 19:37

【摘要】证券简称:海尔生物证券代码:688139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2024年4月目录一、释义......3二、声明......4三、...

688139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证券代码:688139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4 月


                      目 录


一、释义...... 3
二、声明...... 4
三、基本假设...... 5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6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1
一、释义

    1. 上市公司、公司、海尔生物:指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指《青
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满足相应的获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4. 股本总额: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5.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全资、控
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

    6.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
日。

    7.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8. 有效期: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
部归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9. 归属:指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
户的行为。

    10. 归属条件: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
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11. 归属日: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成登记的日
期,必须为交易日

    12.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3.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4.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5. 《上市规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16. 《公司章程》:指《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7.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8. 证券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19. 《监管指南》:《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
息披露》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海尔生物提供,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对海尔生物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海尔生物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
审批程序:

    1、2024 年 3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3月 2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洁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 年 3月 28 日至 2024 年 4 月 8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4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28)。


    4、2024 年 4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 4 月 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0)。

    5、2024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海尔生物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
内容一致。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
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海尔生物及其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24 年 4月 18 日

    2、授予数量:292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1,795.2508 万股的 0.918%。

    3、授予人数:262 人

    4、授予价格:15.41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和/或在二级市场

回购的公司 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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