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2024年04月18日 20:21

【摘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保荐人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普利特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皓联系电话:021-23185922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建豪联系电话:021-2318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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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人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普利特

保荐代表人姓名:郑皓                联系电话:021-23185922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建豪              联系电话:021-2318592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是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均已事先审阅会
                                                  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8 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均已事先审阅会
                                                  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3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1 月 18 日

                                          最新的再融资、减持监管要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求、独立董事相关规则以及募
                                        集资金管理等规范运作事项。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是        不适用

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    是        不适用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3、公司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    是        不适用

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周文、周武、
李宏、吴杰、尚志强、吴星宇、赵世君、张鹰、

周炳、朱光龙、储民宏、蔡青、蔡莹在公司资产    是        不适用

重组时作出的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的承诺函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周文、周武、
李宏、吴杰、尚志强、吴星宇、赵世君、张鹰、

周炳、朱光龙、储民宏、蔡青、蔡莹在公司资产    是        不适用

重组时作出的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状况的承诺
函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周文、周武、
李宏、吴杰、尚志强、吴星宇、赵世君、张鹰、

周炳、朱光龙、储民宏、蔡青、蔡莹在公司资产    是        不适用

重组时作出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填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7、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在公司资产重

组时作出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是        不适用
报填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及其一致行动

人上海翼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公司资产重组    是        不适用
时作出的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及其一致行动

人上海翼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公司资产重组    是        不适用
时作出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及其一致行

动人上海翼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公司资产重    是        不适用
组时作出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周文、周武、
李宏、蔡青、吴杰、尚志强、吴星宇、赵世君、

张鹰、周炳、朱光龙、储民宏、蔡莹在公司资产    是        不适用
重组时作出的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之承诺函
1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及其一致行
动人上海翼鹏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公司资产重

组时作出的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是        不适用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三条情形之承诺函
1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人员周文、周武、李宏、张鹰、储民宏在公司首    是        不适用
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作出的董监高减持承诺
1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作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是        不适用
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承
诺
1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文在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作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是        不适用
制人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认定补偿的
承诺

16、周文、郭艺群、胡坚、黄巍、张祥福、卜海    是        不适用

 山、周武、孙丽、张世城、何忠孝、李结、李宏、
 张鹰、李明、唐翔、高波、王建平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或再融资时作出的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
 得税义务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无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郑皓                    徐建豪

                                        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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