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锐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年04月17日 20:11

【摘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安联锐视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桂清联系电话:0531-82596870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振联系电话:0531-82...

301042股票行情K线图图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安联锐视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桂清              联系电话:0531-82596870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振                联系电话:0531-8259687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                0 次

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
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                是

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
制度、内部审 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                是

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 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 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2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                是

报送

                                      安联锐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  建设期间因受行业内整体市场需求变化等
情况                                  因素影响,进度有所放缓,未能在原定计
                                      划内完成建设。为保证募投项目高质量的
                                      实施,经审慎研究论证后,公司在保持募

                                      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
                                      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
                                      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对募投项目进行延
                                      期。其中,“安防数字监控产品产业化扩建
                                      项目”由原来的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由原来的 2023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营销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由原来的 2023 年 7 月 30 日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
                                      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
                                      成实质性的影响,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                无

意见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
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1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核查的问题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已完成整改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                是

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10 月 27 日

                                  本次培训的主题为《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结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对上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准则、信息披
                                  露的渠道、信息披露的形式及范围、
                                  信息披露的暂缓和豁免进行了讲解培

                                                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无                  不适用

和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无                  不适用

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不适用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

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          是                  不适用

愿锁定的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            是                  不适用

3.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          是                  不适用

意向的说明
4.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

披露及赔偿投资者损失          是                  不适用

的 承诺

5.关于招股说明书真实、          是                  不适用

准确、完整的承诺


6.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          是                  不适用

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7.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          是                  不适用

回报的措施的承诺

8.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及          是                  不适用

规划

9.关于违反相关承诺的          是                  不适用

约束措施
10.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是                  不适用

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
诺

1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12.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13.关于公司社保和公积          是                  不适用

金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不适用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安联锐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桂清                孙振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热门股票

    代码 名称 价格 涨跌
    002085 万丰奥威 16.25 -10.02%
    000625 长安汽车 14.72 -10.02%
    301301 川宁生物 13.18 20.04%
    600789 鲁抗医药 7.14 10.02%
    601127 赛力斯 91.15 -4.45%
    300641 正丹股份 19.9 14.37%
    002708 光洋股份 9.7 9.98%
    000099 中信海直 22.28 -9.98%
    000977 浪潮信息 40.91 6.29%
    002455 百川股份 8.8 10%

    天添财富©2024 www.dayfund.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