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黄河:董事会审计委对会计师事务所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年04月17日 20:50
【摘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报告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报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大华所基本情况 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 记设立。大华所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首席合伙人为梁 春。大华所获得的业务资质有: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大华所已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并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职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务能力。截止 2023 年末,大华所拥有合伙人 270 名,注册会计师 1471 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141 名。 (二)聘任大华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对大华所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大华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鉴于大华所在 2022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外部审计机构职责,较好完成了公司 2022年度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报告 要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同意拟聘请大华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合计 60 万元。2023 年度,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 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与意见。 经审计,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大华所就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和 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 年 2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报告 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 年 4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 审计情况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大华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度计 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和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在对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在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向子公司担保和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核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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