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年04月15日 21:48

【摘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

002236股票行情K线图图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伴随公司国际业务的持续发展,外汇收支不断增长,为有效管理进出口业务及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拟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减小资金损失,使资金使用安排更为合理。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业务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结构衍生产品等,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或上述资产的组合。

  1、远期结售汇业务: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购汇的业务。

  2、外汇掉期业务: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
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或外币对另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购汇业务。
  3、外汇期权结构衍生产品: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外汇业务部门签订的带有期权结构性质的,用于提升公司远期结售汇价格并满足公司特定套期保值目标的外汇产品。公司会在委托日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约定交易币种、金额、汇率以及特定交易条款,并在到期日按产品协议条款办理结汇或者购汇业务。

  (三)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业务规模不超过7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有效期内前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即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7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审议程序及授权期限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

  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一)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等金融机构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二)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三)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逾期,与锁汇期限不符,导致公司锁汇损失。


  (四)回款预测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三、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及子公司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以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二)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三)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须严格基于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

  (五)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核算和列报。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及子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六、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楼 瑜                孙 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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