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应急: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15日 20:52

【摘要】证券代码:603300证券简称:华铁应急公告编号:临2024-029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603300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 2024-029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五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5 日通过邮件、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
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勇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利润
表及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且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444,358.16万元,同比增长 35.55%;营业利润 98,051.59 万元,同比增长 28.7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084.43 万元,同比增长 25.19%。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0)。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2024 年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不包括浙江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华铁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购买设备申请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融资租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
续。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在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授信额度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公司对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八)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 2023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2023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及有关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2)。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考核条件已达成,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锁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和《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解锁事宜。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

  关联监事马勇、桂林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注销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相关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2021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监事会同意 2021 年第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条件的 40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共计 883.7640 万份股票期权按照相关规定行权,行权价格均为 6.31 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核查<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
证券报》公告了《激励对象名单》;同日,在公司内部办公区域对《激励对象名
单》中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进行公示,公示期自 4 月 4 日至 4 月 13 日止,共
计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 2024 年 4 月 13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员工或组织针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审核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名单》与《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为公司(含

  2、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5、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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