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年04月15日 15:48

【摘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保荐人(主承销商)(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10000室)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西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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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或“公司”)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负责阿拉丁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督导工作制度,已根据公司的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持续督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  导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
      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2023 年,保荐人通过日常沟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开展持续
                                                      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4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2023 年,公司未发生需公开
      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  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2023 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5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背承诺等事项。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人持续督促、指导公司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6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2023 年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
      各项承诺。                                    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
                                                      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保荐人核查了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章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合相关法规要求,2023 年公
                                                    司有效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保荐人核查了公司内控制度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建立与执行情况,公司内控制
 8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2023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年公司有效执行了相关内控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公司已建立并有效执行相关
 9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制度,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

    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  保荐人按要求进行审阅,不存
10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  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事项。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

    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2023 年,公司或其控股股东、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中国
11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  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
    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
                                                    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  2023 年,公司及控股股东、
12  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
    未履行承诺事项的,保荐人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承诺的情况。

    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

    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

13  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  2023 年,公司未出现该等事
    保荐人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项。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

    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

    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

    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  2023 年,公司及相关主体未
14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  出现该等事项。

    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

    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

      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

      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

 15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  2023 年,公司未出现该等需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  要专项现场检查的事项。

      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

      项。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3 年,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研发失败或研发不足的风险

  科研试剂产品的研究开发需要长期的工艺技术积累,研发流程包括立项、评审、配方设计、工艺路线开发、分析方法开发、研发小试、工艺路线优化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都关系到研发成败。若公司新产品研发失败可能导致公司新增试剂品种速度低于预期,进而导致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缓慢或销售规模下降。如果未来公司的研发投入不足,研发能力无法适应科研试剂行业的发展趋势,或无法持续保持研发创新能力,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的影响。

  2、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及未申请专利的专有技术,主要为科研试剂的配方技术、分离纯化工艺技术、高效合成工艺技术、标准物质研制技术、修饰改性技术、分析技术、分装工艺技术及包装工艺技术等。一方面,目前公司正在申请且已获得受理的发明专利共 7 项,若上述专利申请失败,则公司可能面临无法通过专利形式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风险;另一方面,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由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研发骨干掌握,未申请专利的专有技术存在技术泄密的风险。
  3、核心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由少数核心技术人员及主要研发骨干掌握,能否持续培
养并留住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能否保持竞争优势的重中之重。若公司不能为核心技术人员提供良好的激励机制、科研环境、发展空间则可能导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4、人才团队建设不足的风险

  科研试剂产品种类丰富,产品配方、制备工艺及分析方法复杂且需要紧跟科技发展前沿动态,优秀的研发人员需要跨学科了解或掌握药物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遗传学、免疫学及材料科学等相关知识,同时需要较长时间的技术沉淀方可参与配方、制备工艺及分析方法的研发。公司存在人才团队建设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国内科研试剂市场份额主要由外资企业占有,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较低,市场竞争激烈的风险

  目前,外资企业控制着国内科研试剂市场大部分的市场份额,跨国巨头企业一般通过对外并购的方式降低竞争,而国内科研试剂市场主体以经销商和贸易商为主,大都倾向于通过代理外资品牌以价格竞争的方式快速做大市场。目前,公司市场占有率较低。品牌代理的盛行及价格竞争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研试剂的国产化、降低了行业门槛、加剧了企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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