菱电电控: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4年04月12日 16:45

【摘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电电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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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电电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菱电电控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 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9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75.4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2,918,0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67,185,506.00 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905,732,494.00 元。另外减除其他发行费用 24,619,433.9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81,113,060.03 元。本次募集资
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3 月 5 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0656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3 年项目投入使用募集资金 49,840,435.32 元,结项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 117,290,895.44 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95,000,000.00元,此外本期闲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合计8,680,934.29元、手续费等其他零星支出 2,825.85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30,117,289.18元,结项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17,290,895.44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000.00 元,补充流动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转出 371,520.61 元,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41,416,185.92 元,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184,749,540.71 元,其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03,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81,749,540.7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循礼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7906250010702      募集资金专            2.70    /

 司武汉循礼门支行                          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501011300811236  募集资金专      2,559,784.20    /

 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501011400811232  募集资金专    61,005,384.68    /

 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501012300811218  募集资金专    18,184,369.13    /

 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户

        合计                                              81,749,540.71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 年 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2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授
权期限到期日(2023 年 3 月 23 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
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10,300.00 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期年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期限    化收益
                                                                          率

 中信银行股份有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  结构性存    5,300.00  2023-11-11  不低于
 限公司武汉东西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款                至          1.05%

 湖支行          00716 期                                  2024-2-08

 中信银行股份有  共赢慧信汇率挂钩  结构性存    5,000.00  2023-12-20  不低于
 限公司武汉东西  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款                至          1.05%

 湖支行          01145 期                                  2024-3-19

 合计                                            10,3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9,5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8.46%。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2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同意公司拟使用 2,550 万元超募资金与重庆茂捷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重庆菱电新能源汽车电控系统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后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公司出资金额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51%;并由合资公司开展“轻型商用新能源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额 5,000.00 万元,组建团队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等事项。

  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轻型商用新能源车动力总成控制系统项目”并取消设立合资公司。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目”及“研发中心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扣除尚未支付的设备及工程款等后续支出后,菱
电电控汽车动力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9,867.20 万元,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 2,811.37 万元;研发平台项目预计节余募集资金 1,861.25 万元,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 740.02 万元。

  2023 年度,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上述募集投资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 11,728.46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应付未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设备及工程款等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使用完毕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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