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视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雪莲)

2024年04月12日 20:38

【摘要】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雪莲)各位股东:本人作为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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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雪莲)

各位股东:

    本人作为盛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权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雪莲,1970 年 11 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额垦区人民法院
法官助理,元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公司部主任、高级合伙人、党支部副书记,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企业重组与破产业务中心执行总监,现任北京浩天(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合伙人,并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副秘书长,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事、职业培训委员会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破产和解与重整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重整专业委员会委员,遵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的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
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3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
          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张雪莲    6        4          2          0        0        3        3

    2023 年度,本人出席的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2023 年度本人出席的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有异议的事项。
  (二)参与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委员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及会议,履行相应职责,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等工作提出建议。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3 年本人共召集并主持了1 次会议,对 2022 年度提名委员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2023 年本人参加了 6 次会议,
对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提供担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审计机构、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事项进行讨论、审议,审慎发表意见。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建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制度修订后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事项内容

                                                                    类型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第三届董事会2023 年 1 月

  1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同意

      第十次会议    29 日

                            条件成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非
                            (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金的情况,不存在
                            明和独立意见                      为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2023 年 4 月

  2                        (2)《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第十二次会议  12 日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4)《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 2023 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

                            度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关于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9)《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0)《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1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13)《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3 年上
                                                            半年度,公司不存
                                                            在控股股东及其他
                          (1)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用公司资金的 情
                          明和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2023 年 8 月                                  况,不存在为控股
3

  第十三次会议  29 日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况。
                          (2)《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3)《关于 2023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23 年 10 《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4                                                                同意

    第十四次会议 月 30 日 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和审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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