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医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珞珈)

2024年04月12日 20:37

【摘要】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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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在2023年度勤勉地履行了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了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珞珈,中国国籍,195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湖北省荆州地
区人民医院、湖北省荆州地区卫生学校、湖北省卫生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信息情报研究所、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发展研究中心、北京新里程医院;现任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会长、国家开放大学生命健康学院院长。2017 年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至 2023 年,连续任职时间已满 6 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辞职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合理化意见,同时积极关注公司管理层对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谨慎、独立地行使了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公司2023年共召开7次董事会,其中本人任期内6次,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本报告期内应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董事会            6                0          6          0        0

  公司2023年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任期内3次,本人出席0次。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同时作为医学类专业人士,结合行业形势以及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对公司的战略规划进行分析;对新任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对公司薪酬执行情况进行了必要监督。在以上方面切实履行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积极审核相关议案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内控。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1

 提名委员会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开向股东征
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并事前审核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与其进行充分交流,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审计人员配备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等平台上公司股东的提问,了解公司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主动关注公司股东、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子公司管理等公司内部治理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
查;日常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并汇报公司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充分条件,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年7月12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与上海瑞鑫签订<协议>回购注销部分业绩补偿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3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呈现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人认真审阅了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并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与义务,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聘请其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同意提名黄韬先生、陈文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补选独立董事相关议案均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人通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和健康状况等方面情况的了解,基于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的提名程序合法规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获取的薪酬符合公司效益情况及各自的工作分工和绩效表现,符合市场行业标准和公司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议,并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在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决策方面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高管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3年度任期内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签字:陈珞珈
                                                2024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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