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信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红琨)

2024年04月12日 20:01

【摘要】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人:李红琨)2023年,本人李红琨作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天信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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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李红琨)

  2023年,本人李红琨作为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天信息”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公司内部规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红琨,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财务管理博士;云南财经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荣获云南省第九届CPA教师育才奖。1990年9月至1994年7月在西南财经大学学习(会计学硕士);1995年3月至今任云南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在西南财经大学学习(财务管理博士);2019年9月至今担任云南建投绿色高性能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在云南航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外部董事;2023年12月至今在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在公司任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和11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 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李红琨      11          6          5          0        0          否

          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4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3年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等程序均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故 对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工作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加次数

      审计委员会          7          1          6          0          0

      提名委员会          4          1          3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0          2          0          0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阅2023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及督促计划实施;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出具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议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审核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提议启动选聘以及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工作,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提名王琨、喻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向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人选等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审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分配方案以及公司工资总额预算执行及清算情况报告、预算编制方案报告、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暂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的修订完善,公司将在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当前经济发展新常态和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能够做到完整的事前分析,有效的事中监控和全面的事后评价,并依据自身的法律、会计等专业知识和经验,对有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听取注册会计师初审意见,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保证了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和公平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同时,本人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和内控制度建设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本人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举办的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期间,本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根据审计计划,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监督、沟通与核查,全面了解公司的审计情况,关注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确保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其他的时间,重点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使我们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在关联交易、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3年拟与关联方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云南红岭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星立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人大金仓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发生业务往来。本人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主动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公司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议启动选聘以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人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聘任公司财务总监

  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公司聘任闫春光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人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人员的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

  (五)提名、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1、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王琨、喻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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