璞泰来: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并继续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2024年04月12日 21:17

【摘要】证券代码:603659证券简称:璞泰来公告编号:2024-019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并继续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

603659股票行情K线图图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并继续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璞泰来”)
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并继续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鉴于公司在建的募投项目均为适应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行业下一阶段市场竞争的优质产能,相关研发项目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能为公司负极材料海外布局和基膜涂覆一体化战略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公司将延期并继续实施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 5 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和“锂电池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本次延期并继续实施募投项目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会对公司政策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6号),公司2020年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706,79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价格为90.55元/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91,499,925.05元,扣除发行费用4,503,550.3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86,996,374.69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5日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25日相应出具了安永华明(2020)验字第61453494_B03号《验资报告》。
    (二)前期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为积极把握四川省在能源、用工、交通运输、产业政策等方面的综合优势,
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四川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紫宸”),对应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和投资内容均无实质性变化,不会对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项目面临的风险与公司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所提示的募投项目风险相同。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拟投入募  项目累计投  募集资金
                                        集资金金额      资金额    使用进度

  1  年产 5 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    101,400.00    74,642.92    73.61%
      材料建设项目

  2  收购山东兴丰49%股权                73,500.00    73,500.00    100.00%

  3  年产5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      42,800.00    42,802.17    100.01%
      墨化项目

  4  年产24,900万平方米锂离子电池      71,000.00    71,004.34    100.01%
      隔膜项目

  5  锂电池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            27,800.00    15,000.00    53.96%

  6  年产高安全性动力电池用新型涂      30,900.00    30,902.08    100.01%
      覆隔膜50,000万平方米项目

  7  补充流动资金                      111,299.64  111,299.45    100.00%

                合计                    458,699.64  419,150.96    91.38%

    三、延期并继续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项目概况

    1、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四川紫宸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

    2、锂电池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


  项目名称:锂电池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四川卓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

    (二)项目延期情况、原因预计完成时间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延期前预计达到使用  延期后预计达到可使用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    2023年12月底        2024年12月底前

 建设项目

 锂电池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              2023年12月底        2025年12月底前

    1、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3年12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金额占承诺投资金额73.61%,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和建设进度有所滞后,未按期完成。主要原因系公司于2021年1月将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实施主体变更为四川紫宸后,按照项目的进度开展立项、环评、能评工作;同时项目供电线路建设涉及跨地市的审批与施工需由多地政府部门共同协调;除上述影响外,基于自身库存消纳和新型生产工艺论证等因素,故公司相应放缓了项目建设进度。在四川基地项目建设中,进行工艺技术的升级,应用高效连续、智能化、环境友好的生产工艺设备,谨慎论证设计规划方案,导致项目进度略有延后。目前该项目供电线路已得到解决并完成通电,项目生产工艺设备论证顺利,项目建设正在加速推进按预定计划逐步投产,预计在2024年12月底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锂电池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锂电池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原计划于2023年12月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金额占承诺投资金额53.96%,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有所滞后,未按期完成。主要原因系公司针对基膜设备的国产化研发分阶段进行,目前已经取得实质性进展,金额占比较高的拉伸和萃取环节的已完成样机开发,并结合外部供应环节实现了全线贯通,后续将针对部分环节持续研发,推进基膜设备国产替代化进程。2023年度,公司持续推进实施本项目,不存在项目搁置的情形,预计将在2025
年12月底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项目继续实施推进的保障措施

  后续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并且,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投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可控。

    四、本次延期并继续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在建的募投项目均为适应新能源锂离子电池行业下一阶段市场竞争的优质产能,相关研发项目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能为公司负极材料海外布局和基膜涂覆一体化战略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后续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促使募投项目尽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本次延期并继续实施部分募投项目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不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并继续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延期并继续实施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年产5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建设项目”和“锂电池隔膜高速线研发项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议认为,公司本次延期并继续实施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议、表决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用途的情形,其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延期并继续实施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延期并继续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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