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付东普)

2024年04月12日 20:59

【摘要】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付东普)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本人作为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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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付东普)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付东普,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博士。北京理工大学软件工程硕士,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北京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VIPP获GPEP全球专业教育项目证书。曾任北京东方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软件工程师、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项目经理、产品经理和部门经理等。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管理工程学院副教授。曾先后在国内外期刊和学术会议发表论文二十余篇,出版专著《中国互联网金融产业安全评价体系研究》与《深入了解电子口碑--前因与影响》。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等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本人不是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情况;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本人没有为公司及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利害
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如下:

    1、参加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  应出席  现场出  通讯出  委托出          是 否 连 续 两  投票情况(投
  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缺席数  次 未 亲 自 出  反对票次数)
                                                    席会议

 付东普    8      5      3      0      0        否          0

    2、参加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2次,亲自到场出席2次。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公司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参加,会上对2023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的议案》。本人切实履行了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3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恪守职责,严格根据《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就公司如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的独
2023年4月4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
2023年4月17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以
                                              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延期归还闲置募集资金并继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2023年4月28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4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9 月 20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日

2023年10月23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无偿资金支持暨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日                                            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2023年10月27                                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日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6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关于变更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报告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请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财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定期进行积极沟通,致力于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并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深入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点关注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应收账款的变化及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等情况。通过电话、现场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的独立董事沟通交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公司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的条件。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1、信息披露: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

  3、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该项工作及其开展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为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大家进行了讨论。

  2023 年度,我们通过现场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形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与关注,积极建立与中小投资者良好的沟通交流关系。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参与会议并认真审核了相关内容,同时发
表了事项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重大关联交易行为发生。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亦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发生收购与被收购事项。

  (四)定期报告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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