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化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04月10日 15:33

【摘要】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二四年四月会议资料目录名称页码一、股东大会须知2二、会议议程3三、议案内容:1、关于提前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42、关于选举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43、关于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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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二四年四月


                会议资料目录

                          名  称                              页码

一、股东大会须知                                                2

二、会议议程                                                    3

三、议案内容:

  1、关于提前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

  2、关于选举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3、关于选举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5

  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5

四、股东大会议案现场表决办法                                    7

五、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意见征询表                          8


                    股东大会须知

  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合法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如下大会须知:

    1. 股东大会设立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2. 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其他委托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
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4.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5. 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在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
求发言,可以将意见填在征询表上,由大会秘书处汇总后,统一递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予以解答,或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围绕大会议题进行发言。

    6. 股东发言时,可将发言主要内容填在征询表上,经大会主持人许可,统
一安排后,到指定位置发言。每位股东发言不得超过二次,第一次发言时间不得超过 5 分钟,第二次发言不得超过 3 分钟。

    7. 本次股东大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见证。

    8. 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为维
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大会秘书处

                                                    2024 年 4 月 18 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

    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18 日 14:30

    会议地点:丹阳香逸大酒店会议室(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兰陵路 333 号)
    会议主持:公司董事长李国方

    会议议程:

    一、介绍到会相关人员、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办法

    三、审议大会议案

    四、股东发言,高级管理人员解答股东提问

    五、投票表决

    六、大会秘书处宣读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大会结束


  议案 1:关于提前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原控股股东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丹化集团)通过公开征集并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丹阳市金睿泓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睿泓
吉)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15%的股份,转让双方已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在证券登记
机构办理了股份转让过户手续。目前金睿泓吉持有公司 15%的股份,为第一大股东,丹化集团持有公司 6.65%的股份,为第二大股东。

  根据丹化集团和金睿泓吉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7.1 条款约定,并为了优化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健康发展,金睿泓吉和丹化集团现联合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前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本届第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原定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到期。
如本议案在股东大会获得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十届监事会全体非职工监事的任期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提前终止。

    议案 2:关于选举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成员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人。根据《股份转让协议》,
金睿泓吉提名蒋涛、成国俊、周劲松、王子川等 4 人,丹化集团提名翁海涛、杨军等 2 人为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蒋涛,男,汉族,1976 年 6 月生,辽宁大学应用化学专业本科学士,工
程师,曾任中泽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行政总监,吉林中泽昊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泽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蒋涛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2、成国俊,男,汉族,1966 年 2 月生,北京化工大学学士学位,工程师,
曾任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成国俊现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170,400 股。

  3、周劲松,男,1968 年 6 月出生,上海机械专科学校 工业企业电气技术
专业大专毕业,现任本公司董事、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劲松现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78,200 股。


  4、王子川,男,汉族,1984 年 10 月生,西南政法大学本科学士,美国天
普大学法学硕士,曾任华融渝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经理,现任中泽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丹阳市金睿泓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王子川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5、翁海涛,男,汉族,1977 年 1 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历任丹阳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组长,现任该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翁海涛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6、杨军,男,汉族,1970 年 1 月出生,江苏省委党校行政学院研究生学历,
高级工程师,现任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杨军现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315,000 股。

    议案 3:关于选举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成员共 3 人,其中职工监事 1 人。根据《股份转让协议》,金睿
泓吉提名丁伟东,丹化集团提名刘航为新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丁伟东,男,1968 年 10 月出生,大专文化,助理政工师,曾任江苏丹
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通辽金煤化工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丁伟东现持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140,200 股

  2、刘航,男、汉族,1986 年 12 月生,淮阴工学院本科学士,历任丹阳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副部长、风控部副部长、融资二部部长,现任该公司审计部部长。刘航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议案 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 9 名成员中独立董事共 3 人。根据《股份转让协议》,金睿泓吉
提名王志伟、蒋国昌、董文浩等 3 人为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1、王志伟,男,汉族,1974 年 8 月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副教授,
现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副教授。王志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2、蒋国昌,男,汉族,1962 年 4 月生,南京工业大学高分子化工专业本科
学士,北京化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北京化工大学高新技术研究院副院长,现在北京化工大学退休返聘从事学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工作。蒋国昌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3、董文浩,男,汉族,1980 年 10 月生,河北大学法学本科学士、诉讼法
学硕士,现任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董文浩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股东大会议案现场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法,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股东大会通知。

  (二)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采取记名投票表决。其中议案 1~3 为普通表决方式,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选择一项打勾;议案 4 为累积投票制方式,投票办法详见股东大会通知中的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三)所有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四)本次大会第 2~4 项议案需以第 1 项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
先决条件。

  (五)本次大会无关联议案。

  (六)每一表决票有两名股东和一名监事参加清点、监票。统计结束后,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确定股东大会的议案是否通过,并由见证律师出具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意见征询表

 股东姓名                股份数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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