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奥传感: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04月09日 19:26

【摘要】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11006122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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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612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1-5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6122 号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奥力威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江苏奥力威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江苏奥力威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江苏奥力威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大华核字[2024]0011006122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江苏奥力威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江苏奥力威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江苏奥力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江苏奥力威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丁  莉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熊绍保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
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5,927,971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7.22 元。截至 2021 年 7 月 19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475,999,950.62 元,扣除发行费用 9,343,328.23 元,募集资金净额 466,656,622.39 元。

  截止 2021 年 7 月 1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以“大华验字[2021]00050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92,810,587.33 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7,434,669.51 元;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4,825,935.27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90,549,982.55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
民币 273,846,035.06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1 年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 2017 年第三届第三次董事会、2021年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及 2023 年第五届第六次董事会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分别为:

  90190188000162253、403510100100449104),并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营业部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
  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
  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
  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公司和商业银行应
  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管理和使用募集资
  金,公司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03510100100449104        468,299,950.62        1,872,338.33          活期存款
司扬州分行营业部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90190188000162253                          16,503,477.87          活期存款
司扬州分行营业部

      合 计                                  468,299,950.62      18,375,816.20

      注 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643,328.23 元。

      注 2: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18,375,816.20 元,与
  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273,846,035.06 元相差 255,470,218.86 元,上述差异的原因系:(1)支
  付银行手续费 209.00 元(2)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2,398,229.32 元;(3)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产生的投资收益 22,131,760.82 元;(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280,000,000.00 元。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
  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6,665.6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055.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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