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凌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年04月08日 20:45
【摘要】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083号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目录页次一、鉴证报告1-3二、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1-8...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 证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083 号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鉴证报告 1-3 二、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1-8 专项报告 附表 1 1-5 三、 事务所执业资质证明 关于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083号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凌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瑞凌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瑞凌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瑞凌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瑞凌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瑞凌股份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此页无正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4 年 4 月 7 日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1798 号《关于核准深圳市瑞凌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发行价格 38.50 元/ 股。 截至 2010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已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800 万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1,078,0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承销费 和保荐费 62,740,000.00 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1,015,260,000.00 元汇入本公司在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000020239200378711 的人民 币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5,149,643.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10,110,356.15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0)第 12099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10 年 12 月 23 日募集资金净额 1,010,110,356.15 减: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27,041,992.49 减:2011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8,261,458.68 减:2011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69,010,321.91 加:2011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12,229,757.64 减:2012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9,184,885.70 项目 金额 减:2012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11,358,957.71 加:2012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14,339,495.88 减:2013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4,798,174.18 减:2013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11,246,354.27 加:2013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28,337,343.31 减:2014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34,770,848.53 减:2014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30,692,272.34 加:2014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33,958,732.72 减:2015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7,460,992.18 减:2015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13,015,197.24 加:2015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24,730,158.32 减:2016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199,782.50 减:2016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30,298,617.36 加:2016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15,644,101.42 加:2016 年度理财收益 1,504,054.79 加:2016 年度汇兑损益 16,947,295.83 减:2016 年度手续费 1,358.88 减:2017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投入 39,139,115.97 加:2017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 33,976,954.13 加:2017 年度理财收益 3,816,181.77 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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