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年04月01日 19:33
【摘要】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 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9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395 人,其中 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及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 15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1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 三、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与应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 年 2 月 24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1 月 1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3 年 度审计会计师的独立性、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识别出的风险等事项进行了书面沟通。 (3)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 形式召开,对 2023 年度经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议并同意。 (4)2024 年 3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现场形式 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对审计过程、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同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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