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测标准:2023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2024年03月29日 21:48
【摘要】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目录页次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1-2二、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11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E10039号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目录 页次 一、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2 二、 企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11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039 号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就2023年12月31日贵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的认定执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 作,以对贵公司是否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规定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重大固有限制的说明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顺利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葛振华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 内部控制的自评报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 评价。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系在原深圳市信 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前身为深圳市信测电磁技术有限公司,于 2003 年12 月 5 日更名为深圳市信测科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3007230301820,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 生态园 11 栋 A 座 601,法定代表人为吕杰中。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电子电器产品、轻工产品、新能源产品、汽车材料及部品、环境保护、食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玩具及儿童用品、纺织、服装、鞋材、饰品的产品检测、检验、认证及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二、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三、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四、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和原则 1、目标 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机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避免或降低风险,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2、原则 内部控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 内部控制涵盖单位内部的各项经济业务、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内部控制约束公司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内部控制保证单位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置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的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内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内部控制制度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目标管理及风险控制、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重点业务控制活动。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 内部环境 本公司的控制环境反映了管理层和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认识和行动,它是增强或弱化各种方针政策、组织效率和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一种氛围。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其它控制能否实施以及实施的效果。本着规范运作的基本理念,公司积极创造良好的控制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 公司治理章程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了各机构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下各专门委员会,依据相关工作程序,履行职责,实施权利,进行表决或发表相应意见。 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如《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技术研发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分包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管理制度》等,涵盖了财务管理、实验室管理、服务采购、产品销售、对外投资、行政管理等整个生产经营过程,确保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 1.2 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机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依照公 司章程规定重大决策事项,如批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修改公司章程等,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重大投资项目、收购兼并、购置重要资产和对外重大担保等事项也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决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侵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检查。 公司建立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总经理是公司管理层的负责人,在重大业务、大额资金借贷和现金支付、工程合同的签订等方面,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一定限额内作出决定。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分管的工作。 1.3 组织机构 公司的基本组织结构为:本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独立的销售、检测、认证、研发系统,具有独立的检测认证环境,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组织结构,并实现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本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下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设总经理,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下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公司总经理下设有营销中心、技术中心、管理中心等职能部门。 公司下属公司情况如下表: 编号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类型 持股比例(%) 1 宁波市信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100 2 东莞市信测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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