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东阳光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年03月29日 22:46
【摘要】公司代码:600673公司简称:东阳光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
公司代码:600673 公司简称:东阳光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附属各级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98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98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研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生产与存货、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生产与仓储、合同管理、基建管理、出口管理、人事工薪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采购管理风险、销售管理风险、存货管理风险、出口管理风险、资金管理风险、安全环保风险等。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配套指引,结合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等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潜在错 错报≥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3%≤错报<利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报 润总额的 5%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 0.5% 报 资产总额的 1% 经营收入潜在错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1% 经营收入总额的 0.5%≤错 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报 报<经营收入总额的 1% 0.5% 所有者权益潜在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错报 1% 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5% 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 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内部审计职能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 效。 重要缺陷 未依照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 相应的控制机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 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 50 万元及以上 10 万元(含)—50 万无 1 万元(含)—10 万无 额 安全事故 引致一位及以上职工或公 影响多位职工或公民健康 影响一位职工或公民健康 民死亡 环保指标 排污超标造成主要环境影 排污超标对环境造成中等 排污超标对环境或社会造 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来 影响,需一定时间才能恢 成一定的影响 恢复,出现大规模的公众 复,出现个别投诉事件 投诉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被媒体曝光负面新闻,产生较大负 面影响;对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 后,并未加以改正;发生重大负面事项,并对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重要缺陷 下属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管理层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被媒体曝光负面新闻,有一定负面影响;抽样测试,计算缺陷数的比例或未执行控 制点的比例超过 20%。 一般缺陷 未构成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 期内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 个,其中:采购与付款一般缺陷 1 个、费用核算一般缺陷 1 个。针对所发现的缺陷,公司已及时组织整改,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止,公司已完成上述缺陷整改,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5 个,其中:销售发货 1 个、采购询价 1 个、存货验收 1 个、固定资产管理 1 个。针对所发现的缺陷,公 司已及时组织整改,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止,公司已完成上述缺陷整改,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度内,公司存在个别一般缺陷,公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缺陷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影响,制定操作指引,明确操作流程和权限责任,并加强对法律、法规、规则的学习,目前已整改完毕;公司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生产、仓储、销售、薪酬、研发等各环节的流程化管理,减少发生类似问题的几率,并明确相关责任人,做到权责一致。以上缺陷对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构成实质影响,各项整改措施已及时落实到位。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个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以及个别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针对所发现的缺陷,公司已及时组织整改,对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实现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各项整改措施已落
更多公告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0 18:06)
- 【东阳光:东阳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9 22:47)
- 【东阳光:东阳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3-29 22:46)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3-29 22:46)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3-29 22:46)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4-02-23 18:25)
- 【东阳光:东阳光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 (2024-01-30 19:42)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2024-01-04 17:41)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0-30 17:51)
- 【东阳光:东阳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0-29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