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罗炳勤)
2024年03月29日 22:37
【摘要】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2023年度,本人作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工作中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 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自 2023 年 12 月 20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3 年本人任期内,亲自出席董事会 10 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六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列席,其中现场参会三次。 本人认为,2023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审议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的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 年度,在本人任期内,恪尽职守,积极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下列事项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 日期 董事会届次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意见 号 类型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方案》 第四届董事会 的议案 1 2023 年 4 月 2023 年第一次 6.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 同意 会议 案 7.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2023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独立 2 2023 年 6 月 2023 年第三次 意见 同意 会议 事前认可: 1.关于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 认可意见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 3 2023 年 8 月 2023 年第五次 况的议案 同意 会议 2.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及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 4 2023 年 9 月 2023 年第六次 1.关于公司拟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同意 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拟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 5 2023 年 10 月 2023 年第七次 1.关于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6 2023 年 11 月 2023 年第九次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同意 会议 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公司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意见: 7 2023 年 12 月 2023 年第十次 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会议 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内召开并主持 4 次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会议,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前与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多次交流沟通,对公司的 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2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进行了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保持与年审会 性。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年度本人任期内参加 1 次提名委员会,主要对 2023 年换 届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共参加一次薪酬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进行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履职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财务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与公司其他董事、财务总监等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同时就财务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管理层及审计机构进行了有效的沟通,确保公司对外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合规性。 五、与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及公司审计部的沟通情况 本年度,在对 2022 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进行审阅时,对报告期营业成本统计口径、职工薪酬、履行的社会责任等与公司积极沟通并协助公司对定期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报告期,本人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部门等沟通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本年度内积极参加了公司组织的 2022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积极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注重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不断鞭策自己深入了解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及风险防控提供更好的建议。 八、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以下无正文,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炳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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