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信息: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03月29日 20:35

【摘要】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营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投资金使用情况、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生产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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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营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投资金使用情况、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关联交易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2023 年度监事会基本运行情况

  1.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和列席本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重大决策情况,参与审议公司重大决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执行过程行使了监督权,起到了法定监督作用。

  2.监事会成员就 2022 年度的公司财务报表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和沟通,认真听取了审计人员的审计意见及管理建议。

  3.监事会成员通过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报表,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资产、财务情况和经营情况。通过对公司相关业
务人员的调查和交流,对公司基本规章制度的执行与法人治理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监事会成员通过交流、访谈等形式,向公司各级干部、科技骨干、职代会代表、工会委员等了解对监督对象的意见,使监督工作做到全面、公正。

  4.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各级下属机构组织、公司内部组织的各种专题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二)监事会成员变动及召开监事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三名监事会成员全部到会。

  1.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方
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为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共计七项议案。包括《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等七项议案,并同意将第一、二、三、七项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联签方
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为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联签方
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为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两项议案。

  4.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联签方
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为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名。三位监事一致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两项议案。

  (三)列席参加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共列席股东会或董事会共计 9 次,并且在会议上就相关的一些议题发表了意见和建议。没有出现过董事会议案或股东大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1)2023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联签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拟与联营公司续签员工借用协议的议案》《关于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等三项议案。

  (2)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现场
结合视频的方式召开。听取了史志明总经理代表经营层所作的《2022年度经营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等 11 项议案,独立董事提交了《2022 年度述职报告》,建议由李志蜀董事代表第三届和第四届独
立董事在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同意将《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五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3 年 4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召
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等六项议案。

  (4)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联签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两项议案。

  (5)2023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联签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高管人员 2022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与奖惩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高管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议案》《关于撤销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决定并变更其注册地址及更名的议案》等五项议案。

  (6)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联签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成立品牌与战略发展部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高管人员任期业绩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的议案》等四项议案。

  (7)2023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联签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两项议案。

  (8)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联签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选举陈静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七项议案。

  (9)2023 年 11 月 15 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选举陈静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等四项议案。

  (四)廉洁自律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严格遵守《监事自律守则》,认真努力工作,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监事会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背《公司章程》的现象发生。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的人数、构成、任免均按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遵纪守法,勤勉尽责,按要求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上积极发言,以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各项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认真贯彻了董事会有关决策部署。公司重视制度建设,已建立必要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并能持续改进,确保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勤勉尽责,未发生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和沟通,认真听取了审计人员的审计意见及管理建议,监事会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三)报告期内公司募投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止 2022 年 11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因此,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3,856,623.40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41,986,623.40 元,本报告期未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另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91,870,000.00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已转出以前年度结余的募集资金
30,577,730.26 元,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注销手续。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
171,057,682.29 元 , 报 告 期 内 , 累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166,218,278.35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126,049,068.17 元,本报
告期使用 40,169,210.18 元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839,403.94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5,121,802.84 元,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282,398.90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四)报告期内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遵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开展信息披露工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年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文件共计 109 份。全部公告的格式规范、行文严谨、内容均未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与监管部门沟通及时、全面、严谨,
较好地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销售金额 2.00 万元,关联交易采购金额 539.86 万元,租赁收入 33.00 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均根据公允性原则,按双方合同协议正常运行,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报告期内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得到有效实施,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生产运营管理的需要,提高了公司管理水平,推动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

  (七)报告期内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组织编制的《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均同意按期公告上述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在上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工作严谨细致,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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