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升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年03月29日 19:47
【摘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当升科技”)2021年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当升科技”)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当升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97 号)核准,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654,73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9,999,981.59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11,800,000.0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159,306.5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87,040,675.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8]01490002 号”验资报告(认购总额),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出具了“瑞华 验字[2018]01490003 号”验资报告(募集净额)。 2、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319,289,016.23 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 12,207,836.03 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 一期工程第一阶段、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利 息净收入为 131,527,263.77 元(利息收入 131,546,332.12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19,068.35 元),其中本报告期的利息净收入为 6,648,269.13 元。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三期工程”、“江苏当升锂电材料技术研究中心”和“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已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司于本报告期内完成 2017 年度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永久补流,金额为 299,278,922.60 元,并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 披露《关于注销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具体详见巨潮公告 编号 2023-035。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余额为 0.00 元。 (二)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37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880,236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7.8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644,999,930.24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539,622.64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 2,345,182.3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21,115,125.24 元。2021 年 11 月 16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建投证券”)已将扣除相关承销费(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划至公司指定账户。2021年11月17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734号”验资报告(募集净额),确认公司募集资金到账。 2、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 资金 3,086,149,034.97 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 1,051,610,953.85 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二期工程、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研究院、江苏当升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基地四期工程、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收到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 金利息净收入为 153,743,439.94 元(利息收入 153,764,206.31 元,扣除银行手续费 20,766.37 元),其中本报告期的利息净收入为 53,140,943.70 元。 综上,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中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688,709,530.21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一)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营支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设立 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29。 2019 年 10 月 18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将 原江苏当升三期工程的 10000 吨产能的建设地点变更至当升科技常州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同时将原计划投入江苏当升三期工程的募集资金 70,000.00 万元变更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的产能建设,公司及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营支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对原募集资金账户用于当升科技锂电新材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第一阶段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作出了补充约定。公司已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 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59。公司及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公司因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的保荐机构,故终止与原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的保荐协议,中信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泉营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 2021 年 7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7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 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情况说明 北京银行玉泉 20000000529014781112386 663,977,240.80 -- 账户已注销 营支行 20000000529014782020173 -- 账户已注销 民生银行万寿 608967894 574,165,940.79 -- 账户已注销 路支行 631787914 -- 账户已注销 韩亚银行 110002000049502 250,056,800.00 -- 账户已注销 招商银行海门 513902744010966 -- 账户已注销 支行 国家开发银行 32101560027519270000 -- 账户已注销 江苏省分行 北京银行马家 20000043245714660038721 -- 账户已注销 堡支行 20000043245700037777170 -- 账户已注销 合 计 1,488,199,981.59 -- 注:初始存放金额合计 1,488,199,981.59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487,040,675.06 元的差异为与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二)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当升科技(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当升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北京银行马家堡支行、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宁波银行北京分行、兴业银行南通分行、招商银行常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金坛支 行、中国银行南通海门支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3。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 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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