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设计: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年03月29日 19:11

【摘要】证券代码:003013证券简称:地铁设计公告编号:2024-016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地铁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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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16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本
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4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 2024 年 4 月 19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一);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需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 204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00      《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      √

                                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        《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      √

                                    议案》

    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9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除议案 9 以外的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
权过半数通过。提案 5、7、9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提案 7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 204 号 2 楼投资和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维、孙艺汉

    联系电话:020-83524958

    传    真:020-83524958

    电子邮箱:xxpl@dtsj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 204 号 2 楼投资和证券事务部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确认及      √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  《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

                  度的议案》

 9.00  《关于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    √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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