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美集团: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28日 21:15
【摘要】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证券代码:002356证券简称:赫美集团公告编号:2024-019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赫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9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上午 11:00 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 3008 号深圳湾 1 号 T7 座 2205 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宏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经过全体监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书面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有效执行。监事会将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效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充 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委托理 财额度的议案》。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总计不超过 1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不超过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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