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莱英: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雪娇)
2024年03月28日 18:30
【摘要】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人自2023年10月18日起,担任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自2023年10月18日起,担任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内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秉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孙雪娇,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于厦门大学取 得会计学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2013 年 6 月至 2016 年 6 月期间,于天津海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本人 2012 年 7 月至今,历任天津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 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企业税收、资本市场的财务与会计问题,曾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天津社科基金支持的多个研究项目,并主持完成国家火炬项目子课题等,曾入选天津市 131 创新型人才第二层次,科研成果获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和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天津博奥赛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 7 月至今,担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0 月至今,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组织召开了3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 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2023年临时股东大会1次。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年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届次 时间 审议事项 独立意 见 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 1 第四届第四十 2023/10/20 意见 同意 一次董事会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2 第四届第四十 2023/10/30 1、《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议案》的 同意 二次董事会 独立意见 1、《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第四届第四十 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 三次董事会 2023/12/22 2、《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同意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变更 H 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根据有关规定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认真履行 职责。23年任期内,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2次会议,对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及内部管理审计报告等事项给予合理的建议,并会同财务部及年审会计师沟通23年 整体审计计划。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在2023年度内本人任期虽然不足3个月,但积极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及其他会议的机会,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担保事项、募集资金 使用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 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 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孙雪娇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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