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27日 20:20
【摘要】证券代码:600958证券简称:东方证券公告编号:2024-00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4-00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东方证券大厦 15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名,实际出席董事 13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文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 2023 年末总股本 8,496,645,292 股为基数,扣除截至当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34,843,324 股后,向 2023 年度现金红利派 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人 民 币 1.50 元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1,269,270,295.20 元,占 2023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 46.09%。 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自营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各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 80%,自营非权益类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最高不超过净资本的 400%,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情况在以上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投资规模。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在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后待偿还余额的上限为等值人民币 230 亿元内,授权董事会并同意公 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发行本次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有效期为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 A 股配股募集资金人民 币 12,633,542,792.38 元(含利息收入),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 币 11,567,000,176.00 元,2023 年使用人民币 1,066,542,616.38 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 均已销户。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以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A 股)、《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公告》(H 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信息技术管理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可持续发展/ESG 报告》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 东方证券可持续发展报告》(A 股)、《2023 东方证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H 股)。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审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分项回避表决情况如下: (一)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龚德雄先生、俞雪 纯先生 2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与其他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4-2026年关连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龚德雄先生、俞雪 纯先生 2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与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能集团”)签订《2024-2026 年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申能集团及其联系人在2024年至2026年期间持续关连交易的交易类型及年度上限做出约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协议内容 公司预计与申能集团及其联系人进行各类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并互相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具体如下: 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证券、期货经纪;证券金融产品销售; 证券和金融 承销和保荐;财务顾问;受托资产管理;结售汇;证券金融业务; 服务 资产托管;证券和金融顾问及咨询;保险等。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1、与权益类产品、非权益类产品及其衍生产品相关的交易:包括 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信托、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 证券和金融 资产证券化产品、互换、期货、期权、远期及其他金融产品; 产品交易 2、与融资相关的交易:金融机构间进行的资金融通行为,包括但 不限于同业拆借;回购;相互持有收益凭证、短期融资券、次级 债及公司债等债务凭证;及 3、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 接受申能集团及其联系人经营范围内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采购商品和 内容:接受电力、煤气、天然气、燃气表灶、燃气设备用具、燃 接受劳务 气厨房设备等商品和劳务,接受物业管理、燃气输配、燃气工程 规划、设计施工、劳务、研究咨询、培训及房租租赁等服务。 (二)定价原则 证券和金融服务的定价原则:相关服务费用应按照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参考当时市场费率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的定价原则:证券和金融产品的认购以该产品的认购价及条件进行;证券和金融产品的场内交易,以该类型证券和金融产品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进行;证券和金融产品的场外及其他交易,以该类型证券和金融产品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经双方协商进行;如无该类型证券和金融产品当时适用的市场 价格或市场费率,该交易的价格或费率应适用双方依据公平市场交易原则协商确定的价格或费率。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定价原则:按照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参考当时市场价格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指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的期间。 (四)年度上限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2026 年度 交易类型 预计金额 预计金额 预计金额 东方证券向申能集团提供证券和金融 10,000 12,000 14,000 服务收取的收入总额 东方证券接受申能集团提供的证券和 金融服务或向申能集团提供证券和金 8,000 8,000 8,000 融服务支付的支出总额 东方证券与申能集团发生证券和金融 30,000 40,000 50,000 产品交易产生的资金流入总额 东方证券与申能集团发生证券和金融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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